谭青松律师
杨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1.判决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7万元,2.判决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利息(从2019年2月4日起至还清本息之日,按约定月息1.8%计算),3.判决被告承担原告... 查看详情 >>
一审法院认定:2016年4月23日,XX公司(乙方)与XX公司(甲方)签订了一份《钢材供货合同》。合同约定:乙方向甲方供应所需要的钢材,甲方在购买钢筋时,提前一周提供准确的购买计划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与被继承人刘某山于××××年××月××日登记结婚,均系再婚,婚后没有生育子女。原告与被继承人刘某山再婚前,生育了3个子女,长子刘某1、次子刘某2、女儿刘某3,当时均已成年。20... 查看详情 >>
江陵县A门市部是成立于2012年8月31日的个体工商户,组织形式为个人经营,经营者为原告杨某森,经营范围为建材批零兼营、水电安装维修服务。2017年12月25日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... 查看详情 >>